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住建局、国资办、华靖公司关于今冬明春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司将重点加强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措施督查工作。请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措施,按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和行人安全。交通导行标志、警示标志、硬质围挡、夜间警示灯、爆闪灯按规定设置到位,并保证有效使用。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所属工地的围档、警示灯、爆闪灯的夜间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发现不正常的设施应立即整改。
3、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设置不到位又拒不整改的单位严格考核。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于隐患的后果负有连带责任。
水务集团相关部门将对在建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措施进行夜间抽查,对发现的隐患根据风险程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特此通知。
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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