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十一五”水价调整听证会(附图)
根据《价格法》和政府制订价格的有关规定,元月16日,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十一五”水价调整听证会,就我市2009—2010年自来水价格的调整问题进行听证。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有来自社会各阶层代表共有19名。市政府副市长王生华、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幼芳、王维三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会议。兴化市物价局和自来水公司代表到会观摩。
听证会由市物价局副局长钱桂松主持,首先对此次听证会的注意事项作了说明。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顾奇荣科长宣读了定价听证方案,市物价局成本监审中心主任范桂芬作了价格监审报告。
会上,市自来水公司经理蔡永进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厂长丁曙光分别对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调整的依据、理由和相关情况作了说明。蔡永进同志就我市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投资巨大,新、老城区和农村管网的改造投入巨大,制水成本上升、还贷压力加大等影响自来水成本增加的因素以及公司针对以上因素所采取的措施作了详细介绍。
市物价局根据《江苏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整城市污水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成本监审中心对市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成本报告,衔接周边县市水价,初步拟定了调价方案:
与会的社会各界代表对调价方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代表们普遍认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项供用水设施的投入势必增加,自来水价格的调整势在必行。同时,代表们也对公司的经营、服务、建设等各个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通过“阳光操作”的方式,体现了广大市民对社会公用事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了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也为自来水企业提供了一次与用户交流的机会,使市民能够及时了解供水事业发展的现状,为营造政府、企业、市民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