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都属于偷盗水行为: 1、擅自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上直接取水的。 2、擅自开启消火栓和消防防险装置取水的。 3、绕过结算水表接管取水的。 4、拆除、伪造、开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结算水表或者设施封印的。 5、私装、改装、毁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的。
当您发现有人偷盗水时: 1、可向我司客户服务部举报,举报电话:84864000。 2、此外,对其它违章用水行为,如:非火警私自启用消火栓用水、私自改变用水性质用水、转卖城市公共供水等,也可举报。
被查获后,如何处理? 1、盗用水者被发现经取证后,我司将发出通知书并进行关阀停水。 2、盗用水者至供水监察部,按照《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在缴清追补水量后,由供水监察部恢复供水。
苏公网安备 321282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