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应当做到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保障、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工作中,对照党员标准,本人能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和职责,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及上级部署能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对党忠诚,胸怀坦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以职以权谋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安全,为党的事业,人民的幸福、安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按照党员的先进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第二次大跨越”目标,本人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不够,理论水平较低,特别是对科学发展观理解不深、不透。二是改革创新意识仍不强,就目前供水的保障,安全用水、节约用水等方面城乡发展仍不平衡,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应多动脑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开思路。三是主动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引领一班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政治理论的学习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要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要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干一行,爱一行,牢记宗旨,服务人民,要严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警钟长鸣,使自己的言行无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