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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6月《靖水报》三版
    信息来源:华汇供水  ‖  发稿作者:综合部   ‖  发布时间:2011年7月15日  ‖  查看694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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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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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1119日通过,自201131日起实行。该条例是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主要围绕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供水设施维护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规范。它的颁布标志着我省供水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于加强供水管理、规范各方主体市场行为、保障自来水用户和供水企业合法权益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自来来公司的员工,请您谈谈如何全面地、系统地贯彻和落实好《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贯彻《条例》   规范调度

     

    近来,调度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了《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并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作为我们调度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条例》系统规范了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经营管理、供水设施维护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自来水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利益和责任义务。同时,《条例》也为调度中心做好科学调度指引了方向,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合理化。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性,为更好地做好调度工作,结合岗位特点,我就学习《条例》谈谈几点心得:

    学懂《条例》,规范工作。

    调度岗位是一个与用户直接接触的部门,会有很多用户通过热线电话咨询关于自来水方面的各项业务,反映很多自来水使用方面的问题。透彻学习好《条例》,我们就能很好地依据《条例》来解答和解决各类这样的问题。比如说,冬季我们会接到很多用户管道设施维护类的电话。以前,我们向他们解释,哪些问题是我们自来水公司承担的责任,哪些方面必须用户自己想办法解决,很多用户不明白依据是什么。《条例》出台,很好地为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依据《条例》第四章二十五条,来给用户一个明确的答复。《条例》中反映的方方面面,我们在与用户的交流接触中都会遇到,将《条例》学好学透,并与工作密切结合,会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得规范和合理,也会让用户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满意。

    结合工作,提高责任。

    调度工作是一项面对用户、调节生产的岗位,即牵涉用户对自来水使用的满意度,有是各生产部门安全合理生产的联系纽带,是一个责任性相当大的岗位。围绕安全与经济供水,《条例》从源水、生产、设备设施、管网布置、管网压力等各个方面对我们的自来水工作做出了指导和规范。将《条例》与我们调度工作相结合,我们感觉我们的责任比以前更加重大。我们要用更高的责任心来加强我们的工作,密切观察管网压力的分布与变化、各生产单位运转的状况,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优化调度方案,增加产能,至优供水。

    城乡一体,统筹发展。

    《条例》强调了城乡一体化供水的发展目标。经过区域供水的发展与完善,我们靖江已经基本实现了这一目标。但要将城乡一体化供水深入发展,完全达到“农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却还有很艰巨的工作要做。通过这几年的调度工作,我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由于农村与城市用户用水情况的差异性、管网布置的特殊性,农村自来水用户的水质与水压还是与城市用户有着一些差别。如何将这些差别消除,使广大农村用户安全放心地使用自来水,目前也是我们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蔡总就多次要求公司相关部门对农村用户定期走访,了解农村用户的用水情况,及时解决农村用户的矛盾和问题。对于我们调度工作来说,必须随时关注乡镇管网压力点的压力和水质变化并做出合理调节,及时将各乡镇的管网异常情况向相关部门传达以便得到尽快合理解决,让城乡用户都能放心喝上“同网、同质”的自来水。

    我们每一位靖水人都要把深入贯彻《条例》作为目前工作的必修课,立足本职,为我们公司供水事业的快速发展而努力,为我们公司成为同级水司的楷模而不断奋斗。

     

    解读《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31起施行的《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分别对城乡供水的规划与建设、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供水的设施管理与维护,以及供水单位的经营与服务等作了规定,内容十分丰富。我们业务受理中心多次组织对《条例》内容进行研读,

    《条例》对供水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作了详尽的规定,站在水司的立场上,我们要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详细了解,在工作中以《条例》为依据和指导,更好的维护公司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开展供水经营和用户管理工作,以践行“至优供水、至诚服务、至细管理”的企业宗旨。

    我们业务受理中心担付着用户接待、咨询、投诉、收费等窗口工作,是跟用户发生最初联系、最多交流的部门,所以我们要更透彻理解、牢记《条例》各项内容,在接待用户时,要注意措词的准确、规范,以《条例》的内容向用户解释。例如,在条例第四十一条,就水表损坏后如何处理、如何估算水费作了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就移表、变更用水性质作了限定,我们热线工作人员已做到熟记于心,在回答用户咨询、处理纠纷时,引用此条文来解释,则更具说服力。

    《条例》也对用水户的权利和义务作了详细规定,因此,我们有必要向用户宣传条例内容,让用户认识到他们可以享有的权利,得到他们应有的服务,但也要认识得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在条例第四十三条,就擅自开启消火栓、私装水表、拆除水表封印等影响正常计量的行为作了明文禁止,并在第五十四条中规定此类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这对违规用水行为有震慑作用。

    《条例》的实施,对于水司来说,是规范供水、加强服务的一种契机,对于用户来说,也是明确自己权利义务的契机,只有双方都严格按照《条例》的条文来要求自己,用户才能用上卫生、清洁的自来水,而供水企业才能以最优供水推进城市经济发展。

     

    认真学习《条例》  更好的开展经营和管理

     

    31日起,《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泉源公司组织全体职工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力求每位职工理解掌握,在工作中以《条例》为依据和指导,更好的维护公司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开展供水经营和用户管理工作.

    第一、依据《条例》开展供水工作    

    《条例》 建设工程施工影响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正当权益。 《条例》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影响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设施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商定供水设施保护措施或者迁移、重置方案,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产权人、管理者实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二、实行一体化供水,让城乡居民喝上同样水
      
    《条例》第三条:城乡供水应当推进农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实现城乡供水统筹发展,就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发挥城市规模供水优势,将供水管网延伸至农村,推进城乡居民用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这既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省城乡居民的共同心声。

    第三、加强水质监管,让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水

    《 条例》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供水水源水质监测预警机制。供水单位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供水、环境保护、卫生和水利主管部门。  《条例》第二十一条:城乡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四、规范二次供水,让城乡居民喝上卫生水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二次供水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物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也没有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居民家中的水龙头时有黄水、红虫等现象发生,居民对有关二次供水的投诉已占到自来水投诉的60%以上。因此,加强二次供水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已成为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五、增强服务意识,让城乡居民喝上无忧水

    《条例》第三十五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对经后的工作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解决供水工作的实际问题,对经营、生产、监察各部门都有重大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边学、边理解、边运用做到学以致用。

     

    学习《条例》精神  树立服务新形象

     

    最近,我们东区服务中心组织了对《江苏城乡供水条例》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我们员工对供水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服务理念和法制意识,作为维修服务队一员,首先要做好自已本质工作。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做好维修电话的接听、登记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用语,接待用户主动热情,服务周到,对待用户的咨询要耐心解答。接到报漏电话后及时转报漏情,维修队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止水,及时修理。自觉执行服务纪律,严禁向用户“吃、拿、卡、要”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其次,我们维修队员要配合各水站收费员做好工作,接到收费员报上来的病表、坏表的更换通知单,无特殊原因的话8小时内更换好水表,做到修复及时率达99%以上中,返修率小于1%,更换水表做到水续齐全,更换水表必须由用户签收回执。

    另外,我们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我们维修队员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确保安全、优级文明施工。因施工需停水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施工完毕后,应立即开启开足阀门,恢复供水。工程结束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恢复路面。对管网及消防栓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确保安全不间断供水,确保供水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最后我们要在平凡的岗位上共同努力,遵纪守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于千家万户,携手共进,更好,更快发展共水事业。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浅谈

     

    条例的具体实施需要我们每个人去认真落实;只有每一个人都参与到其中去,才能够最终实现供水管理的目标。在自己的岗位上,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最好的质量把本职工作做到最好,也就是一名合格的自来水公司员工了。

    第一:学习条例,宣传条例。只有充分透彻的掌握了条例知识,才能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服务与城乡用水户。

    第二:干实事。一要扎扎实实做事,不搞花架子。要肯做小事,并把小事做出色。二要勤勉苦干。三要科学巧干。并且把实干、苦干和巧干很好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工作的效率。

    第三,能吃苦。肯干事是前提,是基本。我觉得能吃苦才是关键,才是品质。不仅要肯干,还要全力以赴。只有这样,心里才会踏实。

    第四,历求细致。“泰山不拒细壤,故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我们常说不仅要讲求数量,还要有质量,不能光有吃苦的精神,还要让这苦吃得值,那就是干事的时候要细致、细心,作风要严谨。

    第五,能担责。面对职责,对自己岗位的了解程度的不同对哪些应该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让家人、领导、用水户放心。

    第六,讲团结。在工作上讲团结,要摆正位置,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讲分工、又讲协作,做到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合唱”不“独唱”、到位不越位,从团结中得到力量,从合作中找到方法,从集体中获取快乐,努力形成最大合力。在生活上讲团结要坦诚相待,多一点宽容、少一点计较,做到思想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心、工作上互相支持。有话说在当面,有缺点予以帮助、有长处诚心学习、有进步相互激励,营造人人心情舒畅、团结奋进的和谐氛围。

    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都在本职岗位上尽到自己的职责,我们就能全面地、系统地贯彻和落实好《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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